专卖店的管理制度

时间:2023-06-23 15:51:59
专卖店的管理制度

专卖店的管理制度

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,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,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,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。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,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。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?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专卖店的管理制度,欢迎大家分享。

专卖店的管理制度1

考勤制度

1、上班时间以班表为准,违者按考勤制度处罚

2、上班时间未经店长同意,擅自离岗、串岗,扣10元/次;

3、上班时间未经店长同意,擅自调班,扣10元/次;以上三点店铺管理人员有违着双倍处罚;

4、所有店铺每班次务必提前15分钟到铺休整,保证工作状态;

5、上下班务必本人打卡,代人打卡者每次罚50元,当事人每次罚100元,并以双方当事人旷工一天计算;

6、充电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,违者扣5元/次;

7、除非工作需要,入仓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,违者扣5元/次;

8、同事突然生病需请假务必要有医生证明或药房购物小票(标准时间),没有相关资料作旷工处理,并扣50元/次;

9、正式员工上班严禁穿着其它竞争品牌的服装,鞋子。违者20元一次。试用期员工店铺要拿我们的衣服给实习员穿,在到达要求后第一时间申请工衣、工鞋;

员工仪容仪表仪态

1、工服统一穿着,工牌统一配戴,仪容仪表整洁,LOGO统一色彩,违者扣5元/次;

2、上班前要化好 ……此处隐藏21464个字……换班,必须向老板申请,批准后方可生效。

23、所有请假事宜,必须当时立即登记在排班表上,且应在月底做考勤表上统一上报。

24、店长有权随时检查员工口袋或衣柜。

25、所有同事在上班时间里未经看场允许不能接听私人电话。

26、员工要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,公司营业额秘密及一切营运文件的资料、信息、决不向外界透露。一经发现,立即开除,并不作任何补偿。

入职规定:

1、试用期:店长试用期为三个月;收银员为二个月,店员一个月。

担保规定:

1、保证金:店铺入职人员,须交付服装保证金人民币300元,半个月工资押金。该项在员工离职后,不计利息返还;未满1年的离职按工衣吊牌价6折,满一年后赠送。

2、店铺之店长、收银员入职时,应提供担保证明及其担保人的身份证件;

员工待遇:

1、每天上班8小时,星期六、星期天、节假日10个小时,超过按每小时3元计。

2、每月保底工资元,加1%提成,完成当月任务提成2%,超过20%的超出部份按2、5%提成,超过30%的超出部份按3%超过50%的超出部份按4%提成,地[地[全勤奖每月30元。

3、每月评出销售第1名奖100元,第2名50元,最佳进步奖30元。

4、工作满一周年的,表现良好,业绩突出,过年加一个月的底薪工资。工资在过年后一个月后发放。

5、为了奖励员工,凡在今年内完成个人销售达万元的,全部按2、5%提成,达万的全部按2、7%提成,达万元的全部按3%。(注:以前已提成的冲减,其他帮助完成不计)。

6、每人每月休假二天(星期六、日、节假日不得休息更不得请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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